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,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,坚持头雁领学、全员研学,推动学法懂法入脑入心,促进民族团结法治思想与招标采购业务深度融合。
压实学习责任,构建 “头雁领学、全员跟进” 学习格局。部门负责人带头领学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围绕立法背景、立法宗旨、基本原则开展解读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带动部门全体人员主动参与理论学习,压实学习责任,健全理论学习机制,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思想根基。
丰富学习载体,推动理论研读走深走实。部门组织专题集中学习会,逐章逐条研读法律条文,围绕增进共同性、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等核心要义开展交流研讨,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要义。引导干部职工抓好个人自学,统筹推进民族团结理论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学习,不断夯实理论基础。
坚持学用贯通,把共同体理念嵌入采购服务全过程。立足采购招标岗位职能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。在项目受理、开标评审、供应商服务各个工作环节,严格恪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平等对待各民族市场主体,以规范化的采购服务助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。
通过学习宣传活动,部门全体人员进一步厚植 “五个认同”,增强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营造出人人践行民族团结、争做石榴籽宣传员的氛围,提升部门凝聚力与向心力,推动全体人员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学习者、宣传者、践行者。
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将持续巩固学习成效,把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融入日常业务工作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以法治思维赋能采购招标工作发展。

